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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錢豹商標
 因認為他人未經授權使用金錢豹商標,上海金錢豹宴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(下稱上海金錢豹)將新疆金錢豹餐飲文化有限公司(下稱新疆金錢豹)告上法庭。經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,近日雙方達成協議:被告不得單獨或突出使用原告商標中「金錢豹」文字及圖形,拆除突出使用「金錢豹」字樣牌匾,並賠償原告35萬餘元。
隨著市場經濟快速發展,知識產權在為企業創造價值的同時,也發生著權利間的衝突,較為常見的是商標權與企業名稱權的衝突,本案便是典型一例。實踐中,認定是否構成侵權的條件有哪些,如何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?通過本案引發了許多法律思考。
 
新疆「金錢豹」浮出水面
據悉,金錢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金錢豹國際)是「金錢豹+GOLDENJAGUAR+圖」「金錢豹」「金錢豹烘焙」「金錢豹外燴」等商標的註冊權利人,享有金錢豹等系列商標的專用權。上海金錢豹是金錢豹國際的全資子公司,依法享有「金錢豹+GOLDEN JAGUAR+圖」「金錢豹」系列商標的使用權。金錢豹國際和上海金錢豹簽有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》,並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。此外,上海金錢豹受金錢豹國際委託處理相關侵權訴訟。
上海金錢豹的代理律師稱,2003年,金錢豹國際進駐上海,經過多年發展,已相繼在北京、天津、瀋陽等地開設了國際美食百匯餐飲服務營業網點。然而,自2009年起,在網上陸續出現了一些對新疆金錢豹的議論和投訴,這引起了上海金錢豹的注意。因為上海金錢豹從未在新疆開店,也未進行過授權加盟。
該代理人表示,經調查,新疆金錢豹浮出「水面」,這也是一家經營國際美食總匯的餐飲服務企業,其經營範圍、場地裝潢、營銷模式、員工服飾等與上海「金錢豹」門店如出一轍。在經營過程中,新疆金錢豹未經任何授權將「金錢豹」作為關鍵字放大在店面牌匾上突出使用,以吸引消費者。
「我們認為,新疆金錢豹的行為在給其帶來盈利的同時,卻給『金錢豹』商標註冊人及商標合法使用人帶來負面影響,侵犯了商標專用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。」上海金錢豹代理律師說。隨後,上海金錢豹將新疆金錢豹告上法院,要求其停止使用和突出使用「金錢豹」字樣,並賠償經濟損失等200餘萬元。

時間:2011-08-08 15:09:55  來源:法制網  作者:潘從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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